我們於上週公佈有關「信用評價」新政策,已於台灣時間2005/09/21 21:01 正式推出(美國西岸時間 2005/09/20 零晨 12:01)。
凡是於 2005/9/21 21:01 之後被永久停權者且註冊未滿 90 天者,所留下的信用評將一律被移除。
如果與你交易過的新會員,在註冊未滿 90 天內就被 eBay 永久停權時,他留給你的信用評價將會被系統移除,你的信用價總分會再重新計算過。同時,你也會收到一封來自eBay 的通知信,讓你知道你的評價總分有所變動。
如果會員對這項新政策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到 twsupport@ebay.com 詢問。
eBay
eBay 將於下週(確切實施日期日後公佈)推出一項與「信用評價」有關的新政策:只要在註冊未滿 90 天內被永久停權者,所留的信用評價無論是正面、中立或負面都將被移除。
這項新的政策很可能會影響到會員的信用評價總分。因為與你交易過的新會員,如果在註冊未滿 90 天內就被 eBay 永久停權時,他留給你的信用評價將會被系統移除,你的信用價總分會再重新計算過。同時,你也會收到一封來自eBay 的通知信,讓你知道你的評價總分有所變動。
eBay 推出這項新政策是因為我們相信在短期內即被永久停權的會員,不應該被認為是eBay 的社群會員之一,他們所留下的信用評價不應該被承認,進而影響到他人的信用評價。
詳細的實施細節,待政策於下週生效之後,會再做公佈。如果會員對這項新政策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到 twsupport@ebay.com 詢問。